2012-2-9 23:33
CJ君人
港大指新居屋補價無助流轉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的研究團隊表示,房委會建議的新居屋補地價方案,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亦不能增加居屋流轉。
最近房委會提出了5個新的居屋補地價方案,目的是增加二手居屋市場的流轉性,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教授鄒廣榮認為,這些方案只是「新瓶舊酒」,由於這些居屋在土地契約期滿後仍可續期,解決不了流轉性的問題,更會造成分化。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的研究團隊從產權結構角度提出的新居屋是在50年有限年期及不可續租的土地上興建,新居屋單位的業主,必須在50年後將單位交還給政府循環再用;團隊研究超過6000交易數據後,以市場價格300萬元的私樓為例,在此情況下新居屋樓價可較私樓便宜20%。因此,新居屋只需要較少的政府資助,例如私樓價的10%,便可使居屋售價減至210萬的可負擔水平;同時,新居屋5年後可不用補地價在二手市場自由買賣,維持二手居屋市場流轉性和交投活力。
研究團隊更建議,由私人發展商或承建商參建新居屋計劃,可以比房屋署興建速度快20%,成本便宜40%,並且不會影響施工質素。
鄒廣榮表示,以新居屋的模式運行一段時間後,政府便不用再為居屋尋找土地,因為這些居屋可以自行流轉。
鄒廣榮說,居屋只是其中一個階梯,很多人會因財富積累而向上流轉,相信只有少數人會住滿50年,就算住滿50年,以210萬元的居屋為例,每個月「租金」僅為3500元,「這個模式可以解決居屋是居住或炒賣的死結,也是政府、居屋住戶及社會的三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