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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3:37 ringshop
政府建議參選人選舉後錯失漏報經費可更正

政府建議參選人選舉後錯失漏報經費可更正
商業電台 – 51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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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希望盡快修訂申報競選經費安排的條例,以方便參選人。他說,在參考不同議員、黨派及社會上的意見後,已向草案委員會提出建議,如果參選人在選舉後,提交的選舉經費報告,有任何錯失遺漏,可以向選舉事務處作出更正,毋須向廉署作進一步解釋,亦毋須由法庭更正漏報數額。
林瑞麟說,他們建議不同選舉,數額偏差上限有不同,例如區議會選舉,偏差不超過五百元,可以作出更正,而地區直選不超過三千元、行政長官選舉不超過五千元。林瑞麟說,如果廉署收到關於選舉舞弊的投訴,不論金額多少,都要嚴正執法,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公正及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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